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2014〕471号)有关要求;受济南热电集团华山能源站项目委托,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济南热电集团华山能源站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济南热电集团华山能源站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兴华路与宁华路交叉口西北角,现状华山热源厂东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0861㎡(约31.29亩),总设计供热能力1000MW,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设计负荷500MW,二期设计负荷500MW,建成达产后可满足华山片区和新东站片区约2000万㎡的供热需求。厂区内主要建设能源站站房、制水车间、变电站房、生产检验楼等主要建筑,厂区总建筑面积约20363.28㎡。同步实施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海绵城市等。(备注:不包含变电站房内设备及高压外线的接入费用)。
项目总投资:55184万元。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安全运营;
(3)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项目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义路中海奥龙观邸东区17号楼103室
联系人:强琪
电话:15588866769
邮箱:sdzyaq@163.com
5.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